五類家庭剩藥不宜久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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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類家庭剩藥不宜久放

五類家庭剩藥不宜久存

許多人病癒後習慣將用剩的藥品留下以備後用,專家提示,用剩的藥品,尤其是已經啓封的藥品,因爲失去了原來的保存環境很容易發生變質,因此不易久存。

據太原市藥監局專家劉建國介紹,這些藥物包括:

打開製劑包裝的藥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漿、口服液,剩餘部分極易污染變質,毫無保留意義。

抗生素類注射劑:尤其是可導致嚴重過敏性休克的青黴素類和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劑一般不足一個療程,再次使用可能達不到治療目的,反而會使細菌產生耐藥性,造成病情反覆,難以治療。

不常用的藥品:家庭不常用剩餘藥品長時間放置容易過期失效,並易與其他藥品發生混淆。

標籤丟失的藥:家庭中用剩的藥品如果標籤丟失,有效期搞不清楚,也不宜保存。

有效期短的藥品:如胃蛋白酶合劑、多酶片、利福平眼藥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過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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