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6種情況必須及時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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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6種情況必須及時就醫

一旦確定懷孕後,孕婦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產前檢查計劃來確保自己與胎兒的健康。12孕周內確診早孕並繼續妊娠者均應轉入產前初診,進行登記及檢查。以後一般在孕4個月開始每4周檢查一次,28孕周後每兩週檢查1次,36孕周後,每週1次。伴發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檢查次數。

除了例行檢查外,如有下列情況者需要及時看醫生。

1.出血

懷孕時有任何出血現象都必須趕快找婦產科醫生評估。早期懷孕出血可能是流產的症狀或子宮外孕,也有可能是與懷孕沒有直接關係的其他婦科疾病。如子宮頸息肉、發炎或子宮頸癌等。懷孕中期則要注意是否有早產現象,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宮頸閉鎖不全或其他婦科原因。

2.腹痛

與懷孕直接相關的腹痛,在初期懷孕多爲流產、子宮外孕等。中期後多爲早產現象,胎盤早剝等。與懷孕無直接相關的原因有:闌尾炎、腸梗阻、消化性潰瘍等。

3.早期破水

羊水囊是保護胎兒最好的天然袋子。它能保護胎兒防受撞擊,並使胎兒與外界隔離,避免從母親生殖道而來的細菌感染。在懷孕滿37周以前破水有可能造成早產、胎兒感染、臍帶脫垂等,需要立即住院處理。#p#副標題#e#

孕婦6種情況必須及時就醫 第2張

4.胎動

減少或消失一般在懷孕20周左右,孕婦開始感覺到胎動。在媽媽興奮或吃飽飯時,寶寶也會感受到而跟着手舞足蹈。胎動的減少是一種警告訊號,寶寶可能受到某些因素影響而喪失了活力。更可怕的是有些寶寶可能正瀕臨死亡邊緣。

5.瘙癢

瘙癢是膽汁淤積症(ICP)患者首先出現的症狀。多發於28-32周左右,最早可在孕21周。隨孕期增大而加重,以四肢爲重,其次是腹部夜間瘙癢尤甚。它的危害主要是影響圍產兒安全。

6.下肢浮腫

孕婦於妊娠後期常有踝部及小腿下半部輕度浮腫。若浮腫明顯經休息後不消退,可能爲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或腎臟疾病及其他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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