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烤鴨案判決 分別或刑期一至六年不等

本文已影響7.05K人 

昨日,東城法院、西城法院分別對4起“黑心烤鴨”案作出判決,4案全部認定爲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孔令葉等9人獲刑6年到1年不等,並分處罰金6萬元到1萬元不等,其中,北京食厚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構成單位犯罪,被處罰金20萬元。

黑心烤鴨案判決 分別或刑期一至六年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孔令葉等人購進無標籤的真空包裝劣質鴨架,然後裝入印有“全居德”、“福聚齋”等標識的外包裝袋,冒充“北京烤鴨”,在本市東城、西城、海淀等多個區縣的超市、小賣部銷售。據統計,4起案件共有將近1.2萬隻“黑心烤鴨”流入本市市場,經鑑定,這些“黑心烤鴨”的菌落總數、大腸菌羣嚴重超標,不符合《熟肉製品衛生標準》,均爲不合格產品。不過庭審時,部分被告人對此不予認可。

法院認爲,孔令葉等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且情節嚴重,其行爲侵犯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據悉,這是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本市法院首次受理該類案件。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