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顧勸狂喝酒睡夢中死去 家屬向酒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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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朋友家喝醉,被朋友開車送至老鄉處休息,晚上睡醒後,仍堅持要喝啤酒“解渴”,兩頓酒後,43歲外地男子朱偉在睡夢中死亡。因認爲朋友和老鄉未盡到勸阻義務,家屬告到法院索賠20餘萬元。近日,一審法院駁回家屬訴求。法院查明,兩被告非但不存在強制勸酒情形,還曾勸過死者少喝,且在酒後均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

男子不顧勸狂喝酒睡夢中死去 家屬向酒友索賠

死者家屬:起訴兩酒友索賠20萬

事情發生在2010年5月下旬。在南京打工的朱偉受朋友戴成明請託,爲戴開辦的工廠鋪設電線,中午由戴招待,在工廠附近一家飯店用餐。席間,戴成明與朱偉對飲,兩個人喝掉兩瓶白酒兩瓶啤酒。吃完飯,戴成明派司機開車送朱偉到其在句容打工的老鄉何斌處休息。當晚9點,朱偉睡醒後,又跟何斌各飲一瓶啤酒。隨後朱偉入睡。第二天早晨,何斌夫婦發現朱偉死在牀上。

據朱偉的家人說,朱偉是酒精中毒死亡。他們認爲,戴成明跟何斌對此都有責任。首先,朱偉中午喝了很多酒,離開時已經嚴重醉酒,無法正常行走。這種情況下,戴成明既沒把人送到醫院救治,也沒聯繫家屬,而是將人送到何斌住處。其次,何斌也有責任明明知道朱偉中午已經喝多,晚上還縱容他繼續喝,直接導致他體內酒精含量過高、最終死亡。於是,朱偉的家人告到法院,以戴、何二人存在過錯爲由,主張賠償金20餘萬元。

共飲者:曾經力勸死者少喝

高淳法院受理後組織了庭審。戴成明與何斌均到庭參與訴訟。對於朱偉連續兩頓喝酒直至死亡的過程,他們的說法與朱偉家人不一致。據戴成明說,當天中午離開飯店時,朱偉神志清醒,不存在需要送到醫院救治的情形,因朱偉提出要去何斌家休息,他纔派司機開車護送。何斌稱,朱偉到句容後,被他跟妻子接回家休息,晚上7點多,他跟妻子去超市購物,朱偉也跟着去了,回到住處後,朱偉以“口渴”爲由,不顧其勸阻,執意喝了一瓶啤酒。睡覺時,一切都還正常,然而第二天早晨,卻發現朱偉死在牀上。戴成明和何斌均認爲,鑑定報告只提到朱偉體內乙醇濃度較高,未明確其死亡與飲酒存在因果關係。他們同時指出,即便真是酒精中毒死亡,與他們也沒關係,因爲他們並沒有力勸朱偉飲酒,相反還曾勸阻他,作爲同桌飲酒者,他們能做的該做的都已經做了,而朱偉作爲成年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爲負責。

原告律師則認爲,醉酒的人神志是不清醒的,他所要求的並不是出於本意,作爲同桌飲酒者,應當本着對醉酒者負責任的態度,對他進行正確的處置,如送醫、力阻繼續喝等,兩被告均未盡到此義務。

法院:不支持賠償請求

調解無果後,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爲以醉酒死亡爲由對共飲人提起民事訴訟,此類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爲過錯責任原則,關鍵是認定被告有無過錯,並遵循誰主張誰舉證之原則。本案中,司法鑑定結論僅能證明朱偉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不能證明朱偉死亡與飲酒有必然聯繫。退一步講,即便死因與飲酒有因果關係,我國法律也未禁止成年公民飲酒,兩被告與死者共飲的行爲不具有違法性。那麼,兩被告有過錯嗎?法院認爲,原告無證據證明兩被告存在強制勸酒、或知曉朱偉有不宜飲酒之疾病仍力勸其飲酒的行爲。且在酒後,兩被告均可以說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

因此,法院認定兩被告並無過錯。綜上,法院以證據不足爲由駁回了朱偉家人的訴求。(文中當事人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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