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剎車失靈釀事故 被撞傷者狀告醫院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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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先生駕駛北京某醫院一輛救護車行駛至南三環劉家窯橋附近時,因剎車失靈與騎自行車的彭女士相撞,造成彭女士身體損傷。事後因協商無果,彭女士將孔先生、北京某醫院及保險公司一併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等損失。豐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救護車剎車失靈釀事故 被撞傷者狀告醫院索賠

彭女士起訴稱,2008年10月3日15時,在豐台區南三環路北側輔路劉家窯橋東側,孔先生駕駛某醫院的救護車由東向西行駛,她騎自行車由南向北行駛。由於救護車的剎車失靈,造成救護車前部左側撞到她的身體。她當時頭部外傷血流如注,身體也有多處外傷且昏迷不醒。事後,她被交警及孔先生送往醫院救治,被診斷為頭部腦震盪合併胸肋骨折肝部損傷。住院治療兩個多月後,考慮到迴避和節約費用,她沒有轉院到肇事救護車所屬醫院治療,而選擇在家療養,修養近一年才能出來走動。

彭女士認為,雖然孔先生和醫院對自己進行了緊急救治並結算了急救和住院醫療費用,出院後也配合自己的治療。但是現在治療終結,在賠償數額上雙方多次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她起訴要求孔先生、醫院及保險公司賠償自己醫藥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家屬誤工費及出院後護理人員費等各項損失共計47039.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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