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女子亂扔網購包裝引殺身之禍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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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快遞入室搶劫 釀慘案警醒世人

廈門一女子亂扔網購包裝引殺身之禍引發網友熱議

2011年7月26日晚上,陳海平租住的房子房租很快到期,而不久之前,張麗娟提出和他分手,搬了出去。此時,自6月底就一直沒有找到家教工作,手裏只剩下400元錢的陳海平感到一種從沒有過的壓力。

那天晚上,躺在牀上,正爲接下來的房租發愁的他,突然掠過冒充快遞員搶劫劉豔的念頭。在他看來,自己既然知道她的名字,又知道她的手機號碼,劉豔肯定對自己疏於防備,要得手實在太容易了……

思來想去,陳海平決定鋌而走險一回。他甚至還在心裏寬慰自己:就做一次,等考上研究生後好好找工作。

2011年7月30日晚上,他特意去商場買了一個膠帶,還有一把水果刀,想好進門後,用水果刀威逼劉豔就範,搶到錢就走。

第二天正好是週日,想到第二天就要交下一個月的房租,陳海平再也坐不住了。當天下午4時許,他換上了新買的手機卡,給劉豔打電話,自稱是快遞公司的員工,有一份她的包裹要送。

劉豔每天的快遞確實太多了,也許她根本分不清自己到底在網上買了些什麼,所以對陳海平自稱送包裹的快遞員並沒有懷疑。

據陳海平交代,當他帶着自制好的包裹送到劉豔居住的房間時,劉豔沒有任何防備地將房門打開,還沒等劉豔反應過來,他便衝進房門,然後把水果刀架在了劉豔的脖子上威脅說:“別出聲,我要錢不要命。”

“你要錢我給你,你別傷害我。”劉豔可能意識到反抗會激怒對方,面對手持水果刀的陳海平表現得非常配合。隨後,她被陳海平用膠帶綁住了雙手,並被逼迫把錢交出來。

“錢在我包裏,你自己拿吧!”劉豔告訴他放錢的包所在的位置。劉豔喜歡網購,買東西都刷卡,陳海平只從包裏掏出600多元現金。陳海平有些不甘心,又從她的包裏掏出一張建行的銀行卡,威逼劉豔說出銀行卡密碼。陳海平開始不相信劉豔說的密碼是真的,但劉豔卻告訴他,如果不相信,可以把她捆綁起來,他出去試試,要是不對回來可以把她殺了。

原先還有點恐懼的陳海平,沒有想到事情進展得如此順利。拿到銀行卡後準備離開的陳海平,擔心劉豔會喊叫,便從衛生間裏找來一條毛巾把劉豔的嘴堵上,劉豔直到此時也沒有反抗,非常順從地配合他。

此時,陳海平的眼睛掃過了劉豔凹凸有致的身材,頭腦一熱,他狠狠地撲到了劉豔的身上。誰料之前一直順從的劉豔開始劇烈反抗,她用腳猛力地朝他踹了過去,被堵住的嘴裏也發出憤怒的聲響。惱羞成怒的陳海平拿起身邊的包裹使勁朝劉豔打去,劉豔扭着身子躲避,陳海平拿刀準備威脅一下劉豔,劉豔驚恐之下扭頭躲避,就在一瞬間的工夫,他聽到了致命的“嘶嘶”聲:那是頸動脈鮮血急飆的聲音。他當時心裏就劇烈地“格登”了一下,隨後,劉豔真的慢慢軟了下去,鮮血從脖子上流了下來。

此時,陳海平意識到自己殺人了。一時不知如何是好的他,在房間內呆坐了半個多小時之後,當即決定取掉劉豔銀行卡上的錢並逃得遠遠的。當晚10時許,他跑到附近的一家櫃員機,用劉豔所說的密碼從銀行卡中順利取出兩萬元,連夜逃回了漳州平和老家。一週後,警方通過技偵手段鎖定並抓獲了陳海平。

2012年2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海平死刑,陳海平不服,上訴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近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網購已經成爲時下一種流行的購物方式,在網購的時候,如何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不被泄露應該引起網購達人們的注意。文中的劉豔,如果不把寫有自己姓名和住址的外包裝袋隨手扔掉,而是接到快遞之後,將自己的信息撕掉,或許就會避免慘案的發生。但願此案也給時下那些習慣網購的人們一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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