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終止兩家定點機構醫保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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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5日獲悉,市人社局宣佈將終止新秋老年公寓醫務室等兩家定點醫藥機構的服務協議。

北京市終止兩家定點機構醫保資格

據介紹,根據有關規定,經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覈,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6年7月4日起終止兩家定點醫藥機構的服務協議書,這包括北京市大興區新秋老年公寓醫務室,以及北京醫保全新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前門店。終止協議後上述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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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3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發佈《關於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的指導意見》,目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所實施的、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查,將在年內全面取消。

我們去醫院看病或到藥店買藥時,通常會看到有“醫保定點”的提示,這意味着,如果你是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這些地方看病或買藥時,就可以享受到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優惠政策,通常會報銷一部分費用。所以,很多人看病或買藥時一般會優先選擇到“醫保定點”的地方。

按照此前規定,這些醫院和藥店要想獲得“醫保定點”的資格,必須首先通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審查,然後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按照簡政放權的精神,國務院今年10月取消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包括醫保定點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查。

爲此,人力社保部進一步明確,在今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的兩定資格審查項目,改爲直接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協議管理。

根據意見要求,依法設立的各類醫藥機構都可以根據需要和自身的服務能力,自願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開展評估時,將聽取參保人員、專家、行業協會等各方面意見。根據評估結果,與醫藥機構平等溝通、協商談判。在簽訂服務協議並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後,就取得醫保定點資格。醫保定點從行政審批轉爲協議定點,等於是把行政審批制改爲行政確認制,這種簡政放權對於醫藥產業來說算是一個利好。不過,這意味着以審批准入爲主的事前監管將向以執法查處爲主的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對於監管部門來說,無論是監管水平還是監管方式,都將是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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