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男子爲泄憤報復暴打死人手段很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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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分手是因爲兩人感情淡了或因爲其他原因才導致分手的,但爲何會牽連到家人去而殘忍的將其殺害呢?近日,關於男子殺害女友父親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據說男子是因爲遭到女友父母的反對才導致分手的,難道是因爲懷恨在心爲了泄憤報復纔將女友父親殺害的?

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男子爲泄憤報復暴打死人手段很殘忍

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男子殺害女友父親引起衆人的關注,且當時場面挺恐怖的,某天夜裏,男子強行進入對方家中,持鐵棍對徐某父母頭部等處猛擊,導致一死一傷。男子真的是因爲不滿戀情被幹涉才殘忍的殺死女友父親,還是另有隱情呢?

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男子爲泄憤報復暴打死人手段很殘忍 第2張

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據說男子因爲與女友交往時已經是一個癮君子,常常吸毒來緩解壓力,但因此出現了各種症狀,也許是因爲這樣纔會想起報復女友父親的反對,一時覺得不甘心就殺人。男子殺害女友父親後就逃跑了,而後男子的家人就撒謊說他有精神病,這不是赤裸裸的欺騙嗎?殺人就要償命,法官究竟會怎麼判呢?

不滿戀情被幹涉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據瞭解,1991年出生的趙某,案發前住在順義區,曾於2011年因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日。

據公訴機關指控,趙某爲報復前女友徐某的家人,於2015年8月25日晚10時許,攜帶鋼管踹門闖入徐某父母家院內,先持鋼管反覆猛擊徐某父親頭面部、頸部,後又用鋼管反覆猛擊徐某母親孫某頭面部、右臂部。將二人打倒後,趙某逃離現場。徐某父親因搶救無效,於今年3月20日死亡。

經鑑定,徐某父親符合重度顱腦外傷後繼發肺部感染,致呼吸衰竭死亡;孫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

作案一天後,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爲,趙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被害人及其家人也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趙某索賠各項損失90餘萬元。

面對指控,趙某說,二人是在2013年8月開始談的戀愛,交往了大概一年後分手。“後來我倆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但是她爸干涉,不太願意讓女兒跟我結婚。”

趙某稱,其間他去過徐家好幾次。“可她家裏對我們的婚事,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我感覺特別不重視我。”

案發前,他還與徐家發生過一次激烈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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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害女友父親

能回憶作案經過警方認爲行兇時正常

隨後,檢方出具了趙某父親的證言,稱趙某從2013年開始沾染上了毒品,他曾經看到趙某在家偷偷“溜過冰”,他教育過趙某,但趙某不聽。案發前幾個月,家人開始注意到趙某的行爲有些異常。

庭上,趙某也承認自己是個“癮君子”,吸毒之後經常出現幻聽、幻覺。

鑑於趙某的情況,公安機關對其進行了精神病司法鑑定。司法鑑定顯示,趙某存在被害妄想、敵對性和衝動性行爲,怪異行爲等精神症狀,情緒欠穩,與吸毒行爲密切相關,符合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症狀。

但其從行兇到被抓獲,趙某能夠回憶作案經過,因此,趙某實施違法行爲時辨認和控制能力存在,評定爲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昨天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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